丹东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丹东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丹东市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流动党员实际,现就在流动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组织流动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为开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协调发展的新局面作出贡献。
二、目标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因此,要力争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党员思想素质得到提高。广大党员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的理解,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流动党员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各党支部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努力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使流动党员“身在流动,心系组织”。
(三)流动党员作用得到发挥。动员流动党员积极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第一资源为第一要务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的跨越发展作出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活动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支部要把“党员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贯穿始终,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高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在广大党员的工作岗位上。
(二)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各党支部要着力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丹东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努力使广大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解决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有新进展,把实践特色体现于活动全过程。
(三)学习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结合好,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在学习实践中,各支部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我市跨越式发展实践相结合,与我市当前工作相结合,与各自本职工作相结合,做到围绕大局、统筹兼顾。
(四)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习实践活动。根据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上学习等方式,并认真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
四、时间和范围
时间:从2008年10月开始到2009年2月底结束。
范围:主要是党组织关系在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委管理的流动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参加:
1、所在单位党组织正在进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的流动党员,经本人申请和单位党组织同意,可持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开具的证明信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教育活动。
2、目前正在国外留学、工作或其他原因,在年底前无法回国的流动党员。
3、已经在单位或流入地参加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流动党员(须凭单位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方予认可)。
五、方法步骤
流动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10月开始,到明年2月底结束。原则上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上可以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2008年10月至11月中旬)
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网络交流互动等形式,组织中心所属全体流动党员认真学习讨论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在学习培训中,各党支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坚持以支部为单位,制定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确保学习培训的效果,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每人至少一篇学习体会。其中,分散在各地的流动党员,主要是采取参加网上《流动党员之家》安排的学习内容的方式进行,一般以自学为主,个人学习体会可以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从网上递交。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2008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征求意见。党委和各党支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和开通专线电话、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党组织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反馈。对分散在各地并能够联系上的流动党员,党支部要主动发函或电话征求和听取从业单位及群众对其本人的意见。
2、分析查找。党员要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重点分析查找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散在各地的流动党员可以通过互联网或邮寄等方式将自己的心得体会递交给党支部。
3、评议通报。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开展民主评议,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通报分析总结情况,通报存在问题,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各党支部要根据流动党员本人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书面或发电子邮件等适当方式将评议意见反馈给本人。
(三)第三阶段:整改落实(12月中旬至明年2月下旬)。
1、制定整改方案。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分析总结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作深入反思,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党支部和党委要针对党员和党组织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评议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分散在各地的流动党员个人的整改措施可以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给支部或党委。
2、集中解决问题。每个党员要按照经审核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党支部和党委要将各自的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整改措施。对那些迫切需要解决、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结合整改情况,做好总结,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形成书面报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发展。
六、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各支部及流动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学习实践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成效。
1、建立机构,落实责任。成立人才中心流动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宋传军任组长,殷洪亮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由殷洪亮、于广仁、李侠(九洲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马文斌(宏兴物资站经理)、孙德利(彩兴包装用品厂厂长)、吕晓蕾(皇冠假日酒店翻译)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任由殷洪亮兼任。
2、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党委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解放思想,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对照检查,带头制定措施,带头落实整改,为党员群众作表率。各流动支部书记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责任人,既要搞好自身学习教育,又要认真组织本支部的学习实践活动。流动党员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活动简报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统筹兼顾,突出实效。正确处理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各项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各党支部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岗位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和出发点放在提高认识、增强素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上,防止和克服活动中的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5、加强联系,有效沟通。努力扩大党员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覆盖面。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查找失去联系的党员,力争使每一位流动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
中共丹东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