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活动的通知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我市落实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
人才服务机构设立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窗口,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开展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免费培训、优先推荐就业等服务。
服务周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咨询,设立热线电话,随时为毕业生解答问题。
咨询电话:3192701
丹东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