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人[200810

 

关于开展2008年丹东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国家、省政府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丹政办发[2007]1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丹东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今年要按照加快丹东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继续实施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工程。要紧紧围绕提高我市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软件产业的创新能力,集中统一组织以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公需科目培训。所用教材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编教材――《科技人员创新能力开发》。

专业科目培训要贴近行业发展的实际,做到实用性和先进性相统一。具体内容由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培训单位自行安排。

(二)培训形式

专业科目可采取举办高级研修班、开展知识更新讲座、引进专家技术咨询、组织学术研讨、组织参加网络学习等形式进行培训。

公需科目培训,采取专业教师辅导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已经在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现在丹东域外且在外地工作时间为一年以上的,在出具聘用合同或相关工作单位证明条件下,可以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辽宁省继续教育网的网上培训和考试。

三、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由市、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自主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并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公需科目的培训由市、县(市)人事局分别组织安排,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县(市)如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可参加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培训。

公需科目培训和考试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进行。上半年(含参加省里网上培训考试人员)报名时间:从33日开始到324日结束,培训时间大约在4月中旬开始;下半年报名时间:从519日开始到69日结束,培训时间大约在7月下旬开始。参训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培训报名时间。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或个人直接到市人才中心培训部报名,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当地人事局报名。具体授课时间与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登录丹东人事人才网站查询。

四、收费标准

专业科目培训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公需科目培训的收费,按照省物价厅、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公需科目培训费和考评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6]159号)中规定的标准是180元,考虑到减轻参训人员经济负担,我们通过合理设置课程,科学安排培训形式等方法尽量降低培训考试成本,确定我市培训考评费每人为98元。

五、培训考核和激励措施

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知识更新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继续教育培训期间,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分别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学习期间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并分别将考试考核结果记入本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公需科目培训中,考试为70分,培训出勤情况为30分。未按要求完成培训课时的,不得参加市里组织的统一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在职称评审时按量化标准赋予继续教育分值。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予注册执业资格。丹东地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连续3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取消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期内有一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虽参加了继续教育但考核不合格的,聘任期满后,不能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在培训期间,正在进行在职学历教育的,可以认定为已完成了当年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任务。除此之外,其它一切形式的培训都不能替代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任务。

六、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市府办《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大对该文件的宣传力度,使每名专业技术人员都能深刻领会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平时培训和自学的督促和管理,严格培训纪律,妥善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学关系,采取有效措施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发展。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丹东市人事局:      刘振华  3192657

丹东市人才中心:       王丽娟  3192719

东港市人事局:     潘成华  7147724

凤城市人事局:     于洪伟  8122172

宽甸县人事局:     王修君  5126703

 

 

                丹东市人事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