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才中心文件

 

丹人才发 (2004) 1号

关于开展经营师任职资格培训考评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大力开展各类专门人才培养,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建设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的精神,为能有效培养丹东地区自己的经营管理人才,经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辽宁省考评管理中心批准并授权,丹东市人才中心与丹东市辽科教育培训中心在丹东地区开展经营师培训、考评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师考评对象

经营师任职资格考评主要对象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中从事市场策划、品牌经营、生产管理、物资(商品)采购、产品销售、商业营业、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公关、人力资源开发、秘书行政、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等人员,以及具备相应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准备从事上述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经营师业务特点

经营师是在经营实体的管理人员中所设的业务技术职务。经营师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组织、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解决经营中的难题,培训企业所需要的经营人才,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经营师按等级可分为助理经营师、经营师、高级经营师。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有志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初级资格:报名参加经营师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以上(职高、中专、技校)学历,另含在读本、专科学生。

(三)中级资格:报名参加经营师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要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三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二年;

3、取得高级工证书,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三年;

4、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二年。

(四)高级资格:报名参加经营师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要有良好的工作业绩,持中级资格证书满三年,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四年;

3、获硕士、博士学位,现在经营管理岗位工作;

4、各类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者;

5、上述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相关专业获得中级职称满八年以上者;

四、考试科目及考评内容

 

等级

        

        

初级

经营基础理论与实务

调研报告

中级

经营理论与实务

1、论文答辩2、工作业绩评定

高级

 经营经济学与现代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1、论文答辩2、工作业绩评定

 

五、考试时间

经营师任职资格考试每半年举行一次,日期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1月中旬。由于经营师任职资格考评工作在辽宁省首次开展,经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考评管理办公室批准12月中旬特为辽宁省举行一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全国考评办规定初级800元、中级1500元、高级3800元收取。在读大专、高职、高专学员和毕业后尚未就业者,根据情况可减免部分培训费。

七、证书颁发

经培训、考评合格者,由全国经营师评审委员会按相应等级颁发《助理经营师证书》、《经营师证书》、《高级经营师证书》。

八、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人员必须在11月5日15日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5张1寸照片(助理经营师、经营师)或4张1寸照片及1张2寸照片(高级经营师)办理报名事宜。所有证件均需准备原件(核对)及复印件。

2、报名费:初、中级10元,高级40元。

3、报名时间:11月5日11月15日

4、报名地点:

①丹东市人才中心培训科五楼(六纬路26号市人大楼右侧)

联系电话:2144544

联 系 人:王丽娟

②丹东市辽科教育培训中心(春三路三十一号丹东五中左侧印刷厂院内)

联系电话:6163092

联 系 人:李世娟

经营师的培训考评工作在我省及我市都属首次开展,时间紧,任务重,为能坐上12月中旬考试的头班车,为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有识之士早日取得任职资格,望各企、事业单位按此通知精神,积极做好报名推荐、选送工作。

特此通知。

 

 

丹东市人才中心

 

00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