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机构概况
●机构领导
●内设机构
●局属事业单位
 
 

           内  设  机  构

办公室(人事局907室、电话3192758)协助局领导对机关政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处室负责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工作;负责日常文字材料综合、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局发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监督;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综合法规处(人事局909室、电话3192765) 负责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工作;审核综合性人事政策、规划和文件;负责文字综合工作,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人事政务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人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人事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负责人事行政复议。

录用流动处(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局807室、电话3192781)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和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安置工作;负责跨地域人才流动管理;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工作;组织实施从高校毕业生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拟订人才流动的政策、办法,依法规范管理我市人才市场

公务员管理处(市公务员投诉中心)(人事局509室、电话3192782)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纪律、奖励、惩戒、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竞争上岗、轮岗、回避、申述控告、辞职辞退等单项法规和实施细则;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办理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免提案;办理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公务员手续;综合管理全市性行政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丹东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人事局507室、电话3192785)研究拟定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的考核、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留学人员综合管理,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负责来丹东(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全市高、中、初级评委会,监督、指导评审工作;审批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全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资格;对全市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宏观管理,核定市直、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等政策规定。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处(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人事局506室、电话3192791)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行政人员职务与岗位管理;负责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辞职辞退;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及网络规划、建设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教育培训处(人才中心504室、电话3192657)拟定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急需专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丹东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业务工作。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人事局605室、电话3192797)综合管理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定和工资变动的增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奖金、加班费的审批工作;研究拟定地区附加津贴;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政策和离退休(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管理工作。

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办公室)(人事局608室、电话3192653)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分配工作、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协助就业、退役金核定调整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市外国专家局(人事局602室、电话3192675)研究拟定全市引进国外专家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政策、规划;制定引进国外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来丹东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单位进行年度审查;负责对全市引智成果进行评估和统计工作;同国外有关专家组织和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辟引进国外专家和出国(境)培训渠道;开展海外华侨和留学人员的智力引进工作;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全市有关出国(境)培训、研修、进修项目的审核、备案;监督检查出国(境)培训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工作。

机关机构编制处(人事局812室、电话3192729)研究拟定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市)区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市直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方案;负责市直机关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审核县(市)区机关正、副科级机构的设立;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市与县(市)区之间职能配置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承担市编委办公室内部的规章制度、会议、文秘和文字综合等工作。

事业机构编制处(人事局805室、电话319273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市属事业单位设立、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经费渠道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正、副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立;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人事局811室、电话3192732)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规定;承担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管理职能;依法保护本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全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违规事件;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局903室、电话3192756)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包括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航班时刻 万年历 世界地图 邮编区号 凤凰卫视 央视新闻



丹东市人事局 copyright 200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