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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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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注意事项
1、本地生源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道证、户口迁移证等有效证件到丹东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开具落户介绍信后到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公安局窗口办理。
2、非本地生源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道证、户口迁移证、档案等有效证件到丹东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人事代理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将户口落入人才中心集体户籍,接受单位集体户籍或丹东市亲戚户籍。
详情请咨询:0415-3192701
发表于:2006-9-26 被阅:318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