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项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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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才办理《丹东市人才工作居住证》

 

项目简介:对于不改变户籍、身份和人事关系来丹工作的各类人才,办理《丹东市工作居住证》

项目价值:

《丹东市人才工作居住证》制度可以免除企业因职工户籍问题所带来的各种不必要的麻烦。持证人凭该证,可享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的有关工作、生活待遇,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申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境内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或紧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的紧缺急需人才;具有特殊技能的各类人才。

申领程序:

提交《丹东市柔性人才工作居住登记表》及身份证(或户照)、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准。

承办处室:

录用流动处,电话:0415-3192781,联系人,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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