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项目简介: 为表彰和鼓励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从1991年起,国家实行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制度。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高级专家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4年到2010年,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人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项目价值: 选拔国家特殊津贴专家,是党和国家关心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一项重大举措,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在推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中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具有重要作用。 服务对象: 全市的专业技术人员 服务流程: ⑴单位或个人申报; ⑵市人事局受理申报材料; ⑶组织专家评审; ⑷经市政府审定、公示后上报省人事厅; ⑸经省政府审定后报国家人事部;由国务院审批。 承办处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3192785,联系人:滕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