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工作指南


   

(一)办事依据:《辽宁省建立工业引智示范企业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试行办法》(辽人[2000]106号)。

(二)承办部门:丹东市外国专家局

(三)示范类型

1、辽宁省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

2、辽宁省工业引智示范企业;

3、辽宁省农业引智成果示范园;

4、辽宁省“一县一品”引智精品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辽宁省农业引智推广示范基地和工业引智示范企业的单位必须是通过聘请国外专家或出国培训取得引智成果,并能切实起到推广和示范作用的项目和单位;

2、申报农业引智成果示范园的单位必须具有向社会推广的条件和能力;

3、申报“一县一品”引智精品项目,必须是占县区农业经济收入比例较大,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有特色的农业引智品种。

(四)申报程序

1、由项目单位根据情况填报《辽宁省农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申请表》、《辽宁工业引智示范企业申请表》、《辽宁省农业引智示范园申请表》或《辽宁省农业引智精品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并附软盘);

2、按隶属关系经县(市)、区引智办或相关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外专局;

3、市外专局根据所报项目在全市经济发展中所处的位置和重要程度,对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决定取舍,上报省外国专家局评审。

联系电话:2122257

传真:2144584

E-mail: ddsyzb1@mail.ddptt.ln.cn

 

 

上传日期:2004-8-2